特區政府於財政預算案內公布將撥款為幼稚園提供駐校社工服務,以支援幼兒及其家庭。本會明白駐校社工服務的重要性,早於十多年前開始安排社工進駐幼兒學校,並希望藉著本會專業及具豐富經驗的社工團隊,與各辦學團體合作推行此服務,讓幼兒、家長及教學團隊方面均能獲得最佳支援。

  • 幫助幼兒在潛能上得到最佳發展,培育正面的人格
  • 加強幼兒升學的適應能力
  • 協助家長配合幼兒在不同階段的發展和成長需要, 有效發揮父母培育子女成長的角色
  • 促進家長與學校合作,共同為兒童創造一個健康、 安全、愉快的成長環境
  • 促進家長參與幼兒培育工作
  • 及早辨識及協助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幼兒及家庭
  • 識別有危機或有需要的家庭和兒童,並予以適切及適時的支援及/或轉介
  • 幼稚園、幼兒學校或嬰兒園之教職員、學童、家長/照顧者及其家庭
  • 本會成立於1926年,90多年來專注於為幼兒、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務
  • 自2007年起提供駐校社工服務,擁有超過十年提供駐幼稚園社工服務的經驗,現時服務17所幼兒學校,遍佈港九新界,並為21所幼稚園/幼兒學校提供學前康復服務
  • 駐校社工團隊均曾接受遊戲治療及危機處理的訓練,並參照本會研發之兒童成長檢核表,為幼兒提供相關訓練及轉介
  • 與學校一同進行服務需要評估,提供針對學校需要的相應活動及服務

申請服務

可透過自行申請、駐校社工主動邀請、學校內部轉介或外間機構轉介申請服務。

退出服務

  1. 服務使用者之服務目標達成,或學童升讀小學;
  2. 學童不再就讀參與服務的幼稚園、幼兒學校或嬰兒園,或經駐校社工介入後,轉介其他合適的社會機構;
  3. 服務使用者因個人理由提出終止服務。